职位表 |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待遇 | 职位简介 | 备注 |
香洲区人民法院 | 后勤行政辅助人员 | 01 | 1 | 1.年龄: 25周岁(不含)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女性; 3.专业:专业不限,会展及酒店管理类专业优先;4.学历:须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学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 工资3200元/月,单位负责购买五险一金,用工单位有食堂。 | 从事后勤服务、会务服务及后勤物资管理等工作。 | 劳动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