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后勤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至香洲区人民法院5楼507办公室(翠景路83号)进行现场报名;
②网上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xzfayuanzgk@126.com邮箱(邮箱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称均以 “姓名+香洲法院后勤辅助人员”命名),报名所需其他材料打字测试现场提交;
③请认真阅读附件1要求,下载附件2报名表进行填写;
注:报名方式可二选一。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退回报名材料并说明情况,报名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
三、面试
报考后勤行政辅助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求职意愿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401会议室(暂定)。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前往珠海市人民医院接受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基本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和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hxzcourt.gov.cn/)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用工形式及合同期限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工作,接受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劳动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
七、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联系人:香洲区法院政工科刘助理,咨询电话: 261081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17年6月2日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