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溧阳市10名,金坛区7名,武进区4名,新北区7名,天宁区1名,钟楼区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的对象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在村(社区)工作满2个聘期、且报名时在职在岗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聘期及职务任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各辖市、区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辖市、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本辖市、区岗位(报名岗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回避制度。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对照考核招聘条件负责资格审查。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综合考核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任职情况、考核情况、表彰奖励等,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对人选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相同者,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得分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辖市、区委组织部按照聘用人选的专业和岗位要求进行分配,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2380。
五、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