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纪委机关综合管理岗位4名,执纪执法岗位6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三年(2014年6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管理岗位,要求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执纪执法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法律类、公安学类、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组织考察;6、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办法
1、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综合管理类、执纪执法类2个类别分别录用。
2、经过笔试,按得分高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并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4、经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报名不足选调计划人数6倍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
五、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市级机关的同志请到市纪委组织部(台州市政府大楼1106室或1116室,联系电话:88510279,88510267)报名;各县(市、区)的同志请到所在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报名,由各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汇总后报市纪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台州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台州清风网(www.tzqf.gov.cn)下载。
六、其他
本公告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纪委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