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粮食局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四)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六)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594887(肖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528726 (校纪检监察室)
2017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