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19日起开始发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信封内装: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调档函、缴费银行卡(部分考生银行卡未办理成功,考生需入校后再进行办理)。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点击查询)
1.自行领取。通讯地址为聊城八县市的考生(或申请自行领取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编号(点击查询)到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B610室)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由他人代领通知书,需持代领人身份证。
自行领取时间:2017年6月19-20日8:30-17:00。
2.EMS邮寄。通讯地址为聊城八县市以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6月18日以EMS寄出,考生可以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与EMS信件编号(点击查询),并对信件跟踪查询,邮递期间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三、请应届生(含成人应届、未获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考生)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按规定时间填写提交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编号。
四、非定向研究生落实好自己的档案所在单位,在调档函上填写自己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将调档函交到档案所在单位,并告知单位在档案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档案转移编号(即录取通知书编号)。
档案转移截止日期:2017年7月15日。
五、申请定向就业研究生请下载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定向单位名称(甲方)、本人姓名(丙方)、录取专业等信息(定向单位名称、录取专业要填写准确,编号不要填写),并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本人签字,然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通过特快专递或由本人提交研究生处韩涛老师(0635-8239892)。截止日期:2017年7月15日。
六、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聊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做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下载: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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