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是专门针对第一志愿(含平行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本科新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
评选范围:当年通过普通高考第一志愿(含平行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考入我校的优秀本科新生。
一、评选等级及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到我校(含平行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
2.考生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达到各等次奖学金申请条件。
3. 本人主动自愿申请并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
4. 各等次奖学金对考生高考分数的要求:
一等奖:⑴在设立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招生的省份,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批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40分(含40分)以上;⑵在只设本科批次招生的省份,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满分为750分)达到580分(含580分)以上;⑶艺术类本科考生,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与专业课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采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之和达到750分及以上。
二等奖:⑴在设立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招生的省份,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批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30分(含30分)以上;⑵在只设本科批次招生的省份,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满分为750分)达到560分(含560分)以上;⑶艺术类本科考生,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与专业课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采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之和达到730分及以上。
三等奖:⑴在设立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招生的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二批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70分(含70分)以上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批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0分(含10分)线;⑵在只设本科批次招生的省份,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满分为750分)达到540分(含540分)以上;⑶艺术类本科考生,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照顾分)与专业课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采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之和达到700分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
1.优秀新生专项奖学金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考生本人填写《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可网上下载),并通过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直接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提出申请。
2.申报时间限定在高考填报志愿期间(6月15日—7月10日),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批,达到奖学金总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