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岗位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员1名,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聘对象
开平市事业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单位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7年7月17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二)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四)具有档案助理馆员(或以上)或电子技术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能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操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聘用后构成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调单位班子成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开平市长沙爱民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美秀,电 话:2203768
4、报名办法: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需填写《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相片2张。
为有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下称公选办)。选聘所需资格条件由公选办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选办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工作创新、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者,选聘单位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按不少于1:2比例开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由招考单位在网站公布。
2、面试:通过笔试入围者,选调单位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主要内容是考察考生岗位所需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公选办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五)考察
公选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公选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选办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试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期间发现工作不胜任的,可作岗位调整。
五、福利待遇
享受市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公选办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750-22009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选办)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市人社局职员雇员管理股)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