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上午9: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洸河路98号)
联系电话:2715765
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考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纳70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1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大会议室
请考生当天上午8:30之前到达考点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和聘用。
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