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按照《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嵩发〔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
一、引才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尤其欢迎金融、矿业、农艺、工业、规划、旅游、教育、卫生等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工作岗位一般安排在县城县直单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我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在嵩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证、面试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四个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31日下午6:30,报名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请登录嵩县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0)、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ongxian.gov.cn/)、嵩县党建网(http://site.conac.cn/www/172531612/40709390/index.html),下载《嵩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在报名表中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自行认证学历,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嵩县人才办邮箱(sxrcb2013@163.com),联系电话:0379-66312380,联系人:郭主任。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证(2017年8月5日至8月11日)
初审通过人员请于8月11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3:00—6:30,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签发机关)、本科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以上4类证件需提供a4纸复印件各2份)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到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413室)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通过人员可同时领取面试证。
(三)面试和体检(2017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本次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一般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请按要求,持身份证、面试证于8月12日上午8:30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1:1.2(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请于8月13日早上(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证统一乘车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3.其他事宜
在嵩县面试和体检期间,嵩县人才办负责统一安排食宿,并组织参观高层次人才公寓。如遇特殊情况,面试与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请关注报名网络信息,并注意保持各自手机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1.考察(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按计划招聘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拟引进人员要提交制式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2.公示(2017年8月21日至8月29日)
拟引进人员在嵩县人才网、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确定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由县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引进的有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原则上到教育部门工作;引进的医疗卫生类研究生原则上到医疗卫生部门工作;以上两类引进人才除享受本次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教育、医疗卫生部门其他方面的人才优惠政策。
4.所有聘用人员原则上2017年9月11日前全部到岗工作。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优惠政策
(一)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引进的研究生使用嵩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
(二)优先提拔使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三)安排免租金公租房。引进的研究生可提供30-60㎡左右的公租房,5年服务期内免交租金;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提供经济适用房房源一套。
(四)发放安家费5万元。引进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万元,在5年服务期内以每月830元的标准随工资发放或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一年金额。
(五)生活津贴补助。引进的研究生可纳入嵩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5年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六)发放“一卡通”。县人才办为每名引进人才制作并发放《高层次人才卡》,实行“一卡通”服务。①持卡可无限次免费游览县内景区;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1000元左右标准);④持卡可享受正常公休假以外的带薪休假待遇,原则上省外每年两周,省内每年一周;⑤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七)配偶随调。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嵩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嵩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
(八)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保险关系。
六、管理措施
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服务期限承诺书,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算起。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嵩县,服务期不满调离嵩县工作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七、信息发布
嵩县人才网、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网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631238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王水军(嵩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贾学文(河南凯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