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已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并合格的考生雷雷罗日进行拟录用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森林公安局(电话:2444853)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附:乐山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录用考生公示名单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