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31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组织人事科:3023575
监察审计室:3023385
中共南浔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