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名、下属事业单位(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岗位1人、下属事业单位(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岗位1人。
(二)选调条件:
1.行政编制岗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2.事业编制岗位: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3.机关工作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满五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8月3日-- 1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交通大楼15楼发改局办公室,联系人:
吴红春,联系电话:83323239。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表必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二)资格审查
由发改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对于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进行考察,择优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五)决定选调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