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纪委机关(含市委巡察组、综合派驻纪检组)后勤服务人员5名,主要从事小车司机工作。
二、报名范围
在南雄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
(二)年龄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且驾龄3年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纪委(南雄市政府大楼四楼)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电话:3883319)。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蓝底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核的方式及时间:由南雄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驾驶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测试结束后,进行考察。由南雄市纪委组织专人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然后按测试表现和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
经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每年22000元/人)及社保、假期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雄市纪委
南雄市监察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