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人,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12人,初中教师4人,小学教师19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石门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5日-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36-5329963(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0736-5012380(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门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