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卫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操作考核 (面试)已经结束,并对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进行了公示。根据《湘乡市卫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操作考核(面试)后核减招聘计划及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公告》中“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部分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因此取消这部分考生的体检资格,并对部分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进行核减(见附表一)。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见附表二)。
(二)、体检时间: 2017年8月15日上午6:00,迟到者(超过上午6:3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或二寸)免冠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统一在原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草萝街3号)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男生:410 元/人,女生:460元/人)。
7、联系电话:0731-56712092
湘乡市卫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前操作考核(面试)后取消招聘计划表
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