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力量,番禺区农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镇(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41人,安排到各涉农镇(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番禺区农业局招聘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机算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农业行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8.本镇(街)居民应聘属地安全员队伍的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时间安排:
网上受理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入网上预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州番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南侧)。
(四)应聘者需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表。
3.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和已婚者均需提供。
4.打印《番禺区农业局招聘镇(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应聘者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招考。
(六)现场资格审核由区农业局负责组织。
(七)经资格审核合格、同意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4-25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含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拟安排在2017年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通过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正式获得聘用资格。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替补。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原则上按招考职位安排到各涉农镇(街)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日常管理统一由各涉农镇(街)承担。所报职位录用后,由所属镇(街)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由所属镇(街)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执法辅助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镇(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购买保险,并按程序报批。
七、注意事项
(一)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的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番禺区农业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