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17名编外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23日;
(二)报名形式:通过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报名;
(三)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凭单位通知,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进行资格复审: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总分100分)
(一)计算机速录测试(占50分)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50分)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之和,由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合同期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合同制书记员工资35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三)合同制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