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市残联机关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台州市残联机关综合管理职位1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下列条件:
1.热爱残疾人事业,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知识,以及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公文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须工作年满5年。并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且符合转任有关规定。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县(市、区)残联系统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为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台州市残联门户网站(www.tzcl.org)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宣维权部705室(市经济开发区育德路333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台州市残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四)笔试和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
面试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实行100分制。
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台州市残联门户网站http:// www.tzcl.org /“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和档案核查。如考察人选不符合职位要求,通知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则组织考察对象体检。
(六)公示和调入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经市残联党组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在台州市残联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
台州市残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市残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宣维权部负责具体组织,市纪委派驻民政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信息均在台州市残联门户网站www.tzcl.org发布。
六、其它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8698371。
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