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珠光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男女不限,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有志于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优秀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责任感较强。
5、表达能力强,写作水平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
6、能上夜班(上半夜)、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正式聘用,聘用后月薪3000元,并根据业绩给予奖励。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302,珠光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三)联系人:冯先生、钱先生,联系电话:83181085。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亲临现场报名。
(四)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3张;
4、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一)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环节不足60分的应聘者自动淘汰。
(三)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
五、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合同期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