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桥镇计划招录基层食品安全检查员9名。主要职责是辅助镇食药安办及市场监管所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海市崇明区户籍,城桥镇常住人员可优先考虑;
2、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恪守实事求是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丧德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军嫂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用工性质和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由劳务公司每年与其签订相关劳动派遣合同,派遣至城桥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应工作。合同期内,每月工资报酬为本市月最低工资+适当考核奖金,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考试及录用
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招录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写作等相关知识)和行政职务能力。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综合考察、公示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城桥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城桥镇星火路2号-1,城桥镇人民政府向南20米)。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且当场上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表(可在“崇明城桥”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9616277、15821802104
中共崇明区城桥镇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