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铁路第一中学、保定市青年路幼儿园及市直属第一、第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31名(中学及幼儿教师30名、医务人员1名),并代为莲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代为竞秀区招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26名,总计157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市直属第一、第二幼儿园及竞秀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岗位为保定市(含定州和雄安新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不含高校、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1年9月6日(不含)至1999年9月6日(含)之间出生的。计算年龄、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6日。具体计算方法为:从2017年9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人员不得应聘或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
(1)应聘市所属及莲池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应聘竞秀区所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工作人员的,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不足3:1时,经竞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空出的指标,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所有医疗技术岗位内调剂,具体做法是:分岗位递补结束,在所有医疗技术岗位取得有效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依次确定调剂拟聘用人员(即:同一岗位1次只递补1名成绩最高的,所有医疗技术岗位最好成绩递补后若仍有空余指标时可循环进行),拟调剂岗位将适时公布。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调剂聘用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后请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报名考试。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2:00。缴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7年9月17日笔试结束后12:30分前到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2017年9月17日笔试结束后12:30分前到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有约定的首先按其约定,其它的按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2017年9月30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 公示、聘用等
(一)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二)递补
1、应聘市直所属及莲池区所属事业单位:因体检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或在体检期间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竞秀区事业单位的: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应聘该岗位或调剂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
(三)选岗(仅限于竞秀区医务岗位)
由竞秀区卫生局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分岗位(含调剂后)依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选岗的时间、地点、要求等由竞秀区具体拟定并另行通知,无故不按时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增资、调配等手续。
(五)报到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试用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咨询电话(建议遇有不清楚问题对口咨询):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0312-3088355
保定市教育局: 0312-2065059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7083
莲池区教育局: 0312-5078604
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907860
竞秀区卫计局:0312-308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