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择优面谈、体检、考察,拟遴选下列人员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9月7日起到9月13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鹿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880303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56677691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