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人员配备,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现招考若干名党建组织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党建组织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深圳市户籍;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5.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党务工作或思想政治 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2012年1月以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期
由街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9月12日—9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8日-9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园岭街道组宣科(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园岭街道办事处312室);联系电话:25320163、2532016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替报名。
4.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材料:
(1)《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公开招考党建组织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发表的文章等其他材料。
5.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数,按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将公示录用情况。
(六)综合评议及考察
招聘单位结合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议后,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工作单位的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招聘单位对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安排到社区、园区等专职从事党建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等事项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解释。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