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新疆等省份招生。我校仅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广东省组织校考,其他专业在广东省及所有专业在省外均承认美术联考成绩。
①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满分×750×4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750×60%。
②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满分×750×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750×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150分制,下同)。
③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广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满分满分×750×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750×5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
④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和所有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⑤如生源省份有关于投档及录取方式的特殊政策,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