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成人高校招生模式,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7]8号)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科类名称 | 招生范围 | 办学地点 |
窗体顶端 801窗体底端 | 土木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3 | 水利水电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4 | 环境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5 | 建筑学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1 | 应用化学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3 | 车辆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4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8 | 制药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9 | 药学 | 函授 | 经管类 | 泰州市 | 江苏三江医药有限公司 |
910 | 药学 | 函授 | 经管类 | 徐州市 | 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
911 | 药学 | 函授 | 经管类 | 盐城市 | 盐城华泰医药有限公司 |
912 | 药学 | 函授 | 经管类 | 扬州市 | 扬州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913 | 药学 | 函授 | 经管类 | 扬州市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14 | 工程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15 | 工商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16 | 财务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17 | 学前教育 | 函授 | 教育学类 | 全省 | 校本部 |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扬州大学学校代码:076,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学制皆为2.5年)
注: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2.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艰苦行业、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推荐一线在职员工及农民工报考。
三、生源组织及推荐报名办法
1.行业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生报名条件组织生源,经公示合格后,将《扬州大学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2017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送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网络教育科。
2.学校审核、汇总后,行业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以及承办专业相关学院须及时通知考生,于2017年9月3-5日,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jseea.cn),按照改革项目招生专业名称、专业类型和专业代码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于9月6-8日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四、考核办法
依据《江苏省2017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办法(试行)》要求,并结合专业要求和行业特色,采用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考核地点: 另行通知。
2.考核费用:笔试、面试共计三门科目,专升本每门24元(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共计专升本72元/生。另考生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前,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自行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成人高考报名费,报名费为20元/生。
3.考核科目、分值和内容:
科目: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面试(综合考察)三个项目;
分值: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两门共计满分值150分,面试满分值150分。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扬州大学、行业企业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成人高校录取期间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组织管理
1.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所有考生的信息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2.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我校成立2017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开展推荐入学报名工作,制定和执行详细的考核办法,确保招生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3.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收入学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违规处理
凡在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推荐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八、其它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省文件为准。具体招生事宜由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九、扬州大学成人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咨询电话:0514-87991365
微信公众号:yzdxjxjy
附件:
1、扬州大学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情况登记表
2、2017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汇总表
扬州大学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