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17年秋季麻栗坡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文山州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二)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各类社会人员(仅限麻栗坡县户籍)。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麻栗坡县内的社会人员。
3.工作单位在麻栗坡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人员,包括外地全日制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应予以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7:00-24:00(国庆假期期间和“十九大”期间除外)。
(二)报名网址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11月2日。
测试地点:麻栗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3日。
2.地点: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政务楼13楼1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纸张为A3纸双面合页,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麻栗坡县人民医院(或州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提供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省考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已于2016年1月进行最后一次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在职教育学历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认定。
(八)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户籍或人事档案证明材料
户籍在麻栗坡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麻栗坡县户籍但在麻栗坡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十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说课、课后说课测评表》(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待测试合格后由测评小组出具)。
五、测试对象、内容和费用
(一)测试对象
1.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另一类是指:已经取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在重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的专业与所学专业<含现任教学科>不符的人员)。
3.社会人员。
(二)测试内容
根据所申请任教学科自行选定一个教学内容进行微型课教学,时间为10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测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函〔2016〕80号)规定“改革过渡期,将于2017年组织的最后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标准继续按每人次180元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的,将不再受理,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在填写通讯地址时须按如下规范格式填写: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XX学校(或居民住址)。
(三)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时顺利确认。
(四)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错误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录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五)申报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对照申报要求,从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再到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因申报材料不属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联系电话:0876—662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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