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我县2017年秋季将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州(市)教育局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县(市)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县(市)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为两年),可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并参加相应认定机构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同以上网址进入点击“非全国统考”注册报名。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8)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4.有关要求
(1)上述一至六项表册的纸张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3纸双面打印,其他表册和证书等复印件为A4纸。
(2)申请人所下载打印的表册必须是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册,其他省份的表册视为无效表册。
(3)申请人在填写通讯地址时只填写云南省文山州××县××学校(或居民住址)即可。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四)现场确认地点:马关县教育局人事政工股。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8点开始。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马关县民族中学。
二、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户籍在马关县区域内
(四)省考两学合格证有效期未超过两年(有效开始日期为2015年10月至今)。
1.人事关系在我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云南省,但在云南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四)学历标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其他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未毕业的在校生不受理)。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7年10月31日18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申请人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四、相关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网上申报提交申报信息后,重新登录,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即可。此表A3纸双面打印(可先打印为A4纸后复印到A3纸上),交一式二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员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后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此表双面打印,交一式一份。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申请人员必须到马关县医院体检,到其它医院体检的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此表双面打印,交一式一份。
“体检表、品德鉴定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明”下载网址:http://xxgk.yn.gov.cn/Z_M_011/default.aspx?departmentid=1296
以上各表在现场确认时一起交到教育局确认点。
联系电话:7122782、15287113659李老师
附件:
马关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