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造型基础(人物默写)
代码:745
要求考生能够用适当的造型手段塑造和表现对形体或物象的理解,体现出基本造型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1.考试内容与范围:造型基础能力的考察为人物默写。
2.考试题型与分数比例:题型:人物默写。分数比例:形体比例50分;造型规律把握(透视、解剖、体积感、空间感等)能力50分;艺术表现能力(构图、刻画、创意、观察和感受等)50分,共计150分。
3.造型手法与表现:构图方式、线性造型、线与面结合、光影明暗等艺术表现手法不限。
4.使用工具:考试答题纸为国家标准答题纸(8开左右普通纸张,非专业用纸),不允许自带画纸,铅笔、碳铅笔、炭精条等不限。
5.要求:考试时间3小时,考生自备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