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综合一》由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三个部分构成,是法学理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的基础课。
一、考试目的
这门课程的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本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借以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法学专业理论素质和培养潜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本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三门课程。考生应当系统掌握这些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管理方法等基础知识;初步具备运用上述法学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2、《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3、《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田平安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五、试卷结构
(一)试卷总分150分;
(二)内容结构:
法理学:90分;宪法学:30分;民事诉讼法学: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