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潘荣等5位同志为拟选调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纪委干部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16日起到2017年10月23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578-2271516。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