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台州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管理(综合文字)岗位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熟练的机关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5.历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台州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独立撰写的综合文稿2篇;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校检;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3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报名地点: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市行政大楼13楼1336室),联系电话:88511052、8851076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zszx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姓名),并及时电话告知。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由市委统战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调整选调计划;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60%;
4.考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5.调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