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协办公室文史研究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障中心工作高效运转,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相关部门批准,凉山州政协办公室文史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一)文秘人员1名;
(二)书画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干部。
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到任期结束。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坚定,综合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具体岗位要求:
⑴文秘岗位:中共党员,全日制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6日后出生),有较好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强。
⑵书画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或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26日后出生),具有较高书法绘画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人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方式
1.考调事业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发布在凉山人事考试网。
2.体检结束后,拟考调州政协办公室文史研究中心事业人员在州政协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凉山州政协办公室政保科(西昌市石塔街26号,凉山州政协办公楼104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县市考生经所在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州级机关考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章后,带以下材料,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1)《凉山州政协公室文史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三份(请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转正定级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由所在单位出具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7)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低聘的承诺。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测试)和面试,笔试(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测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测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1.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2017年11月10日17:30前,在凉山州政协办公室政保科领取,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笔试(测试)
(1)笔试(测试)科目:
①文秘岗位:公文写作。
②书画岗位:现场书画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按照拟考调人数以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测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经组织部门研究,形成竞争可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州政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州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需经州政协机关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五、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州政协办公室政保科 0834-3230544
监督电话:州政协机关纪检组 0834-322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