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2017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说明:
1、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报名首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2、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周一)9:00—11月7日(周三)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5日(周一)9:00—11月8日(周四)12: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0日9:00—2017年11月11日8:3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笔试
1、笔试暂定为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职业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内容等。
3、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60%,申论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2017年11月15日(周三)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2017年11月15日(9:00—17:00)、11月16日(9:00—12: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校人事处(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学校敬业楼40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11月16日(16:00—17:00)到学校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电话:0731-89768413、8976841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1月17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条件对职称、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具体安排、入围考核人员名单于11月21日(星期二)在学校网站公布。
2、考核方式一般由面试、试教(实操)组成,部分岗位由面试、试教、实操组成。
3、考核方式为面试、试教(实操)组成的,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考核方式为面试、试教、实操组成的,按2:5:3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
4、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采取实地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
2、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资格终审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十三、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shrss.gov.cn/)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ncpu.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
0731—8976841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监督电话:
0731-89768439(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866603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