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临安区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共青团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临安区各镇街、部门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共青团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品德优良, 团结协作精神强;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选调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3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团区委办公室(区政府8号楼601室)。咨询电话(传真):63721273。
报名受理及资格审查:报名者填写《共青团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地址:临安共青团http://lagqt.cn/),加盖单位公章,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团区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将通知考试。合格的人数低于3人时,不开考。
2.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差额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5.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团区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而不能任用的,取消资格,并由团区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未尽事宜,以共青团杭州市临安区委办公室解释为准。
共青团杭州市临安区委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