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省物价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时间: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省物价局人事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53室,电话0551-63609205,63609207)。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省物价局会议室(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40室)。
(三)面试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共7名,其中省物价局考官3人,外聘考官由省公务员局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五)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安排,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遴选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省物价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省人社厅网站、省物价局网站、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省物价局2017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及相关工作,在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09205
监督电话:0551-63609204
附:省物价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物价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