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7〕43号)规定要求,现将省文化厅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一)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15:00-17:00)
(二)地点:安徽省文化厅人事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41室)
联系电话:0551-63608347 63608295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于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
2.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他人代理。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复审人员,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安徽省文化厅人事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41室)。
(三)面试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ahwh.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差额1人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由我厅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有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省文化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省文化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派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3608347,63608295
监督电话: 0551-63608174
附:安徽省文化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文化厅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