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省能源局、省合作办)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规定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省发展改革委机关30031职位前3名、30032职位前25名,省能源局30033职位前3名、30034职位前3名考生,省合作交流办公室30035职位前3名、30036职位前3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11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和1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546室,电话0551-62601418)。
2.复审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及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或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是选调生身份的考生、报考省合作交流办公室30035职位考生均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如: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面试(加试)方式
我委本次所有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省发展改革委机关30032职位需加试宏观经济综合分析,采取实地调研撰写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加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结构化面试与加试评分均采取百分制。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省发展改革委机关30032职位,加试由评委封闭评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安排,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省发展改革委机关30031职位差额1人、30032职位差额2人,省能源局30033职位差额1人、30034职位差额1人,省合作交流办公室30035职位差额1人、30036职位差额1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各职位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试用、转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51-62601418;监督电话:0551-62601416。
附件: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省能源局、省合作办)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名单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