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系台州市农业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台州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业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新录用在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熟练的机关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州市农业局809办公室(椒江区康平路15号,联系电话:8859519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台州市农机管理总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不足选调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入。综合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农业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台州市农业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