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请示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于2017年9月22日面向本市开展了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按照遴选公告,截止至2017年10月15日,报名人数未达到遴选方案的要求。为此,我局决定取消此次遴选工作。
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