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称“优才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6名。
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如果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为光明新区,或者有政府单位窗口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毕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4.男女不限,形象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交流、协调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有下列情况者,优先录取: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录取后能够在光明新区范围内居住。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表(附件1)及电子版证件扫描件发至邮箱gmzwdt@szgm.gov.cn,邮件主题及电子附件命名为“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姓名”。
电子版表格及证件扫描件提交明细:①身份证及户口本个人页;②毕业证及验证证明;③学士学位证及验证证明;④《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招聘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带个人免冠彩照(附件1);⑤2年窗口先关岗位工作证明(有工作经验者提供)。
注: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注:文件名格式不按标准的,将视为未投递简历。
四、资格审核、面试
2017年12月15日进行第一轮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核,随后使用短信方式通知简历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按照1:3(实招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安排面试,若有需要另作调整。面试工作由优才公司协助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组织实施。
面试所需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复核:
1.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2.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3.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符合“有政府单位窗口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毕业”,需提供:相应工作经验的《工作证明》,证明中应明确窗口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以审查个人材料的真实性,由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已被确定录用人员将与优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聘用人员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光明新区政务服务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