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公告,对未达到笔试开考规定比例的职(岗)位,不予开考或缩减招考计划。现将不足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选聘和招聘计划的职(岗)位情况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予开考的职(岗)位与有关人员改报
(一)不予开考的职(岗)位
经汇总复核,有82个职(岗)位的报名确认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予开考,其中,遴选职位10个,选聘岗位12个,招聘岗位60个(市级22个、县区38个)(详见附件1)。
(二)人员改报
1.改报人员的范围和有关职(岗)位选择。
上述不予开考职(岗)位所涉及的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改报有关职(岗)位。
改报的人员应于12月21日上午10时至12时,请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进行网上改报和缴费,报名时要选择符合12月3日招考公告所公布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职(岗)位,但不得改报本公告取消和缩减招考计划的职(岗)位。
2.改报的方法和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归口分别向改报考生取得联系,采取考生自愿的方法进行。改报时,考生须提交《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改报申请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归口将改报材料传真至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0911—216083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2160652)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有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改报资料。
3.有关要求和说明。
改报只进行一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改报。对改报人员选择2个以上职位的情形,以第一次提交改报申请的时间为准,认定改报职(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未改报和放弃改报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二、缩减招考计划职(岗)位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缩减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计划的共5个,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个、县区4个(详见附表3),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1—2160835(干部调配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1—216065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