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1名。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一、工作单位:广东海洋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岗位名称:行政秘书;
三、岗位级别:管理岗二级。
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2月22日~28日内向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编办,和人事处合署办公,湖光校区行政楼324房)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复印件(存档):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4、体检表;
5、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开具;按计生条例,超生人员五年内不予招工、录用);
6、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2:岗位说明书
非事业编制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岗位名称 | 行政秘书 |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 | 岗位等级 | 二级 |
岗位职责 | 1、负责公用住房的入住、退房、换房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公用住房的报修、验收和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3、负责有关学校房屋的日常统计和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4、其他有关房屋管理的日常办公事宜。 | ||
工作标准 | 1、熟练掌握学校各类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流程。 2、独立完成岗位职责确定的相关工作; 3、工作认真,讲求效率,数据准确,完成及时; 4、热心周到,服务得体,吃苦耐劳,顾全大局。 | ||
聘用条件 |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5、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