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略人社发〔2015〕49号)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我县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 代码 | 选调职位数 | 笔试 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排名 | 是否进入考察 | 备注 |
---|---|---|---|---|---|---|---|---|---|---|---|
1 | 雷 雨 | 金家河镇政府 | 县信访局综合股科员 | 201701 | 1 | 70 | 82 | 76 | 1 | 是 | |
2 | 吴 琼 | 硖口驿镇政府 | 县信访局督查督办股科员 | 201702 | 1 | 79 | 73.6 | 76.3 | 1 | 是 | |
3 | 张 敏 | 五龙洞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201703 | 1 | 72 | 80.04 | 76.2 | 1 | 是 | |
4 | 张 玉 | 仙台坝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72 | 弃权 | 否 | |||||
5 | 李 秋 | 硖口驿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66 | 弃权 | 否 |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4821917。
公示期间,请各选调部门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出考察的具体意见报县人社局人事股,我局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公示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