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确保我县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素质考试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素质考试对象及资格审查
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岗位设置数量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见红河人才网所公布的屏边县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名单),向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下发《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教育系统为4月19日至4月20日,卫生系统为4月23日,计生系统为4月25日)持各类证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证明原件(未就业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户籍证明、学历、专业证明、更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服务大厅办理专业素质考试确认手续。不按时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和地点
全县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在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教育系统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24日,卫生系统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6日,计生系统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27日。具体专业素质考试地点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专业素质考试中面试场所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立面试考场1个和考生候考室1个、休息室1个、考官室1个。考场内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官、监督员及工作人员等须配戴相关证件,才准进入考点。
五、专业素质考试领导小组
(略)
六、专业素质考试组织
(一)专业素质考试的组织领导
整个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承担,人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新闻媒体全程跟踪。
(二)专业素质考试方法和内容
1、教育系统:教育系统的专业素质考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试考生从事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的50%;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占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的50%。
(1)专业知识笔试与说课人员、时间、地点和程序
专业知识笔试与说课人员、时间和地点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2)专业知识笔试、说课题本制定
在考试前一天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有关专家集中组织制定,实行全封闭。专业知识笔试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待考生进入考场封闭后半小时方能解除封闭,说课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待考生说课结束后方能解除封闭。
(3)专业知识笔试、说课组织
专业知识笔试、说课均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说课共设6个学科组,分别是小学语文组、数学组;初中数学组、英语组、化学组、体育组。每个学科组分设讲课室、准备室和候考室,根据学科组情况另设三个休息室。讲课室设监督员2人,工作人员1人(兼计分员);准备室、休息室各设工作人员1名,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名。
(4)专业知识笔试、说课内容及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分学科进行,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1-6年级教材(现屏边县小学正在使用的教材)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初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7-9年级教材(现屏边县初中正在使用的教材)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说课采取考生讲课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15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实际能力。说课内容: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4-6年级教材(现屏边县小学正在使用的教材);初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7-9年级教材(现屏边县初中正在使用的教材)。说课总成绩为100分。体育学科增加基本技能考核内容,技能考核时间不包括在说课时间内,其说课总成绩中说课成绩占70分,基本技能考核成绩占30分。
说课程序:
①说课人员须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按学科抽签分别确定说课顺序。
②监督员按时开启课题密封袋,组织说课人员按顺序、按时抽取说课题目;
③说课人员抽取题目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
④说课人员按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并回答评委的随机提问;
⑤评委根据说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交记分员按规定计分;
⑥说课全部结束后由各评委组对说课成绩进行确认并签字后当场公布。
说课结束后,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学科考核对象。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
2、卫生系统:卫生系统的专业素质考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与基本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从事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
(1)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人员、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人员、时间、地点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2)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的组织
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均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3)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题本制定
在考试前一天抽调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有关专家集中组织制定,实行全封闭。专业知识笔试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待考生进入考场封闭后半小时方能解除封闭,基本技能操作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在基本技能操作结束后方能解除封闭。
(4)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范围及分值构成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范围包括卫生基础知识(主要是人体解剖学、生理、生化、病理学)、专业知识、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构成是: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60%、医德医风及卫生法律法规各占5%。
(5)基本技能操作考核范围及分值构成
基本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对基本技能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对实施此操作前、中、后应注意和掌握的相关知识、操作中的举止仪表、回答问题时的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基本技能操作考核范围是无菌技术、诊疗技术、护理操作三类,考生在模拟现场或人体模型上进行操作。报考医疗(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口腔、检验、影像岗位的考生,抽取无菌技术、诊疗技术类的技能进行考核操作。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抽取无菌技术和护理操作类的技能进行考核操作。
基本技能操作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位考生随机抽取一项技能进行操作,技能操作70分,相关知识回答20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各5分。考生在操作中要一边操作一边简要地说明该项操作要领,考题抽取后,考生可有3分钟准备时间,也可以直接进行操作,操作的时间及相关知识回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时间内操作未完成的,操作到那个环节就按该环节得分进行评判。技能操作及相关知识考核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
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按专业知识笔试占50%,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按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
3、计生系统:计生系统的专业素质考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从事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
(1)专业知识笔试与技能操作人员、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与技能操作人员、时间、地点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2)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操作题本制定
在面试前一天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有关专家集中组织制定,实行全封闭。专业知识笔试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待考生进入考场封闭后半小时方能解除封闭,技能操作组织制定题本的人员等考生技能操作结束后方能解除封闭。
(3)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操作组织
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操作均由计生局组织实施。其中技能操作组织设一个考场,技能操作考场设计时员1人,监督员2人,场外引导员1人。
(4)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操作内容及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操作采取考生口述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相应岗位所需要的基础技能操作知识和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技能操作采用百分制计分,共3个题,每题30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10分。每名考生口述技能操作时间为15分钟。计时开始后,考生可稍做准备,也可以直接回答,但总的准备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各试题不分别计时,考生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合理分配时间。技能操作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确定考生技能操作成绩,并当场公布。
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操作结束后,按专业知识笔试占50%、技能操作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来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内的人员。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