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市直派驻部门工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长春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派驻部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涉及市直派驻新区的6个部门共98人,其中:公安新区分局50人、高新区法院10人、交警新区大队20人、食药监新区分局10人,高新区国税局3人、高新区地税局5人。招聘范围为长春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12月27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应聘单位工作。公安新区分局特勤、高新区法院司法辅警人员工资标准2800元/月;食药监新区分局、高新区国税局、高新区地税局、交警新区大队人员及高新区法院审判辅助、会计、司法综合人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年度绩效奖金。各岗位工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实行浮动。
被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长春日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