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孙吴县外事船员工作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孙吴县外事船员工作站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外事口岸办公室,主要办公地点是孙吴县沿江乡胜利屯村。其主要职责是:为边境和界务管理执法检查提供水上交通保障,保证船只在国际航线安全行驶,做好船只维护保养,保持船只设备完好,簿册齐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名,内河船员工勤岗位(此岗位为船上作业,适合男性)。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20-30周岁(1988年1月 30日至1998年1月30日间出生,含当日)。
4、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外事船员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内容以船上水手岗位操作为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公告由孙吴县外事船员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孙吴县外事船员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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