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武县公安局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44名,其中公安专业24名,非公安专业20名(公安专业报名不足时,相应核减公安专业计划,并调整至非公安专业,在非公安专业报名前,予以网上发布调整职位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警察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 月1 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 月1 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其中特警职位年龄要求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公安职位、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其他职位单侧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公安专业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8 月 12日。
2、非公安专业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8月20日。
3、报名地点:成武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目测,目测合格后,持目测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6、招聘岗位:对报考岗位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至特警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按三项内容各占40%、40%、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需要加分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需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并依次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鲁人社发[201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政审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七、招聘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全过程将实行政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22089 3333710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 武 县 公 安 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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