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2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工作程序为:发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
三、招聘计划
具体见《中国足彩网:新化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一览表》;《中国足彩网:新化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数汇总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忠诚党的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卫生计生工作;
4.符合相应的年龄、专业、学历及资格要求(见附件1);
5.报考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持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大的优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新化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考生按本人报考的相应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参与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首聘合同期内不允许交流异动。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对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全科医生岗位和中医类全科医生岗位的拟聘人员,在聘用时暂不具备全科医生资格的,首次签定聘用合同时,在合同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中补充签订以下内容:5年制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下同)专业本科毕业人员,要求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同时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3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人员,要求在3年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同时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聘用对象无法按要求达成上述条件的,视同违约,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因单位的原因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聘用对象无法参加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的除外。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都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其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五)本方案由新化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国足彩网: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