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花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5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中国足彩网:花垣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由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县卫计局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所服务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简章由花垣县卫计局和花垣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花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足彩网:6月28日